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搬回家裡住最幸福的事情大概就是偶爾可以吃吃外食之外的東西吧?
有冰箱、烤箱、微波爐、瓦斯blablabla,這些東西在外面租屋哪裡會有阿?
有辦法跟朋友借個電池爐煮火鍋就覺得很奢侈了勒

越來越常像照片中這樣。
一間小廚房,四個人在忙(第四個人是我啦!這個時候在拍照而已)
一起花時間煮飯,有的切菜、有的喜歡、有的添飯
忙碌了一場之後再好好的坐下來吃個飯

覺得 好幸福。

照片裡面從左起是b哥 嘎爸 嘎媽
我一直都擅長於料理這回事
倒是最近很勤奮的練習刀工,想要跟阿基師一樣神速用刀
相信 在過一陣子我就要搶下我媽那隻鐵鏟囉 th016rw1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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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aga 嘎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